首先为您介绍一下什么是购房“双合同。是指这些合同往往一份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另外一份则是以“装修合同”或者“装修提升合同”甚至是“变更装修标准价差和房屋增值包服务费”等多种名目体现,而两份合同加起来的房款才是房屋总价。
“双合同”让责任认定和违约金标准更模糊
和以往一个合同相比,“双合同”对责任的认定和违约金的支付等方面将更加模糊,比如一套200万元的房子,其中170万元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30万元另外签订《装修合同》,一旦延迟交楼或出现其他问题,到底开发商是要按照170万元总价来赔付,还是按200万元总价来赔付呢?而且,也不排除到时业主收楼时,开发商交付的是毛坯房,等业主收楼后,再进行装修。“虽然增城、从化早在限价之后,已经有很多开发商在搞双合同,但暂时我们还没发现有因装修问题诉诸法院的案例,但随着近期双合同增加,不排除过1年多之后交楼时,会有因为双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律师建议,如果开发商可以允许业主买毛坯房,那么对于有时间有想法的业主来说,倒不如自己装修来得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