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的赔偿。 绩效考核的目标不在于辞退,但是可以将员工产生差异的体现出来。 可以作为人事管理,薪资管理的依据。 如果想因为绩效不合格辞退,直接辞退是不妥当的, 一般采用折衷的方式,转岗培训一般操作性较低,比较通用的做法是设定绩效红线,与薪资挂钩,对于不符合要求又想辞退的人进行降薪处理。 前提是,有相关的制度文件作为支撑 【女职工 三期 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