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工资:《公约》指正常工作时间的报酬,不包括加班报酬、奖金、津贴、带薪休假或任何其他额外报酬。
(2)超时工资,《公约》中船员在海上和港口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不应超过8小时。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国《劳动法》规定,以基本工资(基薪)为基数,计发300%的加班工资。
(4)年休假工资。《船员条例》第31条规定,船员除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还享有在船舶上每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船员在年休假期间,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不低于船员在船服务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其中的“在船服务期间工资报酬”指船员在船服务期间正常工作时间的报酬,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劳务费等,也即基本工资(基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