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加班工资一般百分之300或者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