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或者国家限定及时足量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限定的外,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