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因为2016年4月18日两高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新规定了贪污受贿罪的立案的标准,因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6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应与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