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工人,看其身份。如果是公务员或者比照公务员的身份,则依据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条例》第十七条限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主管职务,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予以处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予以炒鱿鱼处罚。如果是非公务员身份即所谓的通常工人,则依据是《劳动法》的相关限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规则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