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本级已办理过社保登记手续的单位办理员工录用备案,填写《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首次在南京市本级社保参保人员需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员工《就业创业证》原件;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另提交《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及规定的其它材料至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2、非南京市户籍人员失业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居住证》、两寸免冠彩照一张及《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前往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
3、南京市户籍人员失业的,可凭身份证、户口簿、两寸免冠彩照一张及《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至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申领;
4、需注意,为进一步提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将于2018年4月下旬至5月初进行“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升级,4月20日12时(星期五)至5月2日(星期三)24时,南京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办理柜面业务;4月23日(星期一)至5月2日(星期三),南京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暂停办理柜面业务;
5、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