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弄错了,其实,按照严格要求,能多休婚假的那种婚检证明,必须去指定单位,只是很多企业的计生干部不懂罢了。一般情况,指定单位为本地县区级妇幼保健所,和市级妇幼保健所,但是现在卫生计生合并了,一些地方的计生服务站和妇幼保健所合并成一个单位,现在叫什么名字就不确定了。你就去找这个单位,如果不知道怎么找,就打114查询卫计局电话,你问卫计局妇幼保健所在哪里,因为这个单位是卫计局的二级事业单位,卫计局最清楚了。去了之后,你就给他们说没领结婚证要开婚检证明,如果他们给你办理,那就万事大吉。如果他们电脑能查出来你们已经领证了(各地系统不一样,有的地方的电脑系统数据源和户口情况没关联查不出来婚姻状况),你就说是他们宣传不力啊,他们负责这种证明的,却没有任何宣传和公告,你们两口根本没听过,去婚登处也没说过有人告知你们,他们要对此负责。如果还不行,那就找他们领导,别跟领导讲道理,因为从道理上说,确实不能给你开证明了,你就说是他们的失误,可别说失职,你态度要强硬,但不能把人惹恼了,因为他们不开那是秉公行事啊,软磨硬泡领导受不了胡搅蛮缠就可能会当成特殊情况对待。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你们那里的妇幼保健所根本不用是否领证作为判断标尺,只要还没生孩子都可以做,如果真这样,那就没什么问题,直接去做。你可以在去之前打个电话咨询一下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