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直招士官,大学毕业后入伍,入伍前没有参加过地方的失业保险。今天退伍后,部队给我开出了《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让我交接给地方。我是一期退伍,所以部队不给安置,只能选择自主择业领一次性退伍金,现在没有工作,请问我这种情况,地方能接受我的证明吗(我在网上查:根据《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后,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其服现役年限不再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之日起累计计算。退役军人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