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犯了个小错误,不该公证赠与合同,而是应该直接办理房屋赠与公证,按你现在的情况,不太好办,牵扯的事情太多,
第
一,你需要带着原房主的死亡证明和你们所做的赠与合同的公证书,到公证处,看看能否改成房屋赠与公证,然后在公证书里添加一项,就是原房主因身体原因或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过户手续(千万别说因房主死亡,公证书的日期最好是你
第一次做公证的日期),特全权委托由你一人办理全部房屋过户手续,如果公证处不能帮你改成房屋赠与公证的话,看看能不能在原先的公证书里加上这么一条。
第
二,(比较麻烦了)公证处不给你办理,原因如下:产权人死亡,你们之间的赠与公证在过户之前属于无效,此房产应该由产权人的妻子、子女继承,如需办理赠与,需要产权人的家人一起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然后由继承人赠与给你,过户时,由继承人给你过户。建议: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很麻烦,最好你先去公证处把公证处所需要修改公证书的材料准备齐,然后多少给人家打点一下,这事就不难办了。记住,塞钱的时候别让人看见,也别在有摄像头的地方,只要公证员敢接,或者你放他兜里他就不说话了,这事就成了!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