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公司要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公司直接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2、如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3、如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如果有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劳动者已经知悉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败诉的重要原因。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