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级人员应得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2)、就业或参军的; (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
5)、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 赔偿数额3个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资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