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协议书》是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二、内容 简单说来,即是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核心提示:商品房交付使用程序: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商品房将会的具体程序并无明确规定,商品房交付的一般程序如下:
1、入住通知。商品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检查验收商品房交付使用程序: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商品房将会的具体程序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