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擅自扣留求职者证件,明显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我更正,也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此法条释义:
1、不得扣押劳动者证明个人身份的一切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资格证书等。
2、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担保包括钱保和人保。压工资、交保金、提供担保人。
3、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