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单位注销业务具体如下: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
1.单位若因合并、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需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人民法律文书、工商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等;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单位填妥的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若涉及其他业务请您查看缴存服务指南。详细及特殊情况请按前台业务人员指引处理。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