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3、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4、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的工资总额的比例来缴纳养老保险。其他的保险也是按照此规定来执行的。现在,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以上的规定来缴纳保险,明显是违法的,员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补缴的。
5、你可以收集你的工资表等证据来证明你的工资数额。同时,向社保局查询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以固定和留存证据。
6、然后,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为你补缴保险。
7、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8、因此,员工是可以及时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解决的。由社保局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
9、同时,员工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保险为由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0、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