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无权将小区公共部位变更用途。本纠纷中,物业公司安装地锁是否合法可分两个方面区别对待:
(一)占有公共用地的。依据法律规定,因未取得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无权更改小区公共用地用途,将公共用地变更为停车位,此变更行为明显违法,任何人有权向规划部门投诉,要求拆除。
(二)对于在原有停车位上安装地锁的行为。如果未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害,所有权人有权安装。小区原有合法车位如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那物业公司必须经业委会同意才能安装地锁,否则也是违法行为,业委会有权制止。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在小区进行任何服务,都必须经过业主的授权,否则服务就会变为管理,就会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该物业公司未经业主许可擅自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施划新的停车位以及安装地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