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房屋拆迁的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关于遗产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只有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才适用代位继承;
4,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