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慢性肝炎的每月药物报销是怎样算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
慢性肝炎属于医保报销病程范围的,可以报销。
具体比例报销分新农合和城镇职工社保:
1、城乡居民(新农合)报销比例:乡镇医院90,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0,医院65。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比例支付: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在些基础上,年满50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年满100周岁的报销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