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慢性疾病,以水城县为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报销70。也就是说花销5000元,能报销3500元。在不同的定点医疗结构看病的,报销的比例也各不相同。因为慢性疾病患者需由市内二级或公立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报县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后办理慢病卡,从审批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补偿必须在市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市内定点精神病专科医院除外)及市外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封顶线2万元,报销补偿比例为: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定点医疗机构70;市外公立医疗机构50。而对于住院报销补偿,普通疾病住院报销补偿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设置起付线,患者每次住院经转诊或未经转诊的起付线不同,对按规定转诊的上转住院患者可以相应扣减起付线,全年累计最高封顶线为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