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死亡,应该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所属地区负责,因为是交通事故,所以死者家属是可以先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在第三方赔偿不足工伤待遇的情况下,是需要由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补齐差额的。rnrn依据《工伤保险条例》rn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r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nrn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n(一)工伤认定申请表;rn(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n(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n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n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nrn《社会保险法》rn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