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上述立案追诉的事实的四种情形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010年最高人民对上述这种量刑发布了量刑指导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3个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从上述规定,我们不难看到,犯罪情节的轻重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影响很大。这也直接体现在,我国修订通过的《刑法修正案
(八)》中,修正案直接在规定该罪的法条中增设了第二款,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要由原来的最高5年提高到10年,条件是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
二、寻衅滋事罪多长时间到判刑刑事拘留不能超过24小时,到判刑需要要侦查、审查、审判三个阶段。侦查阶段一般以2个月结束,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再加上检察院审查阶段2个月和审判阶段2到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