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领取: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生育证后,女职工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系同一用人单位)7个月后(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社保)生育的,方可备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确诊怀孕3个月需办理生育备案,生育备案时生育保险需足额缴费到账。本地生育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备案,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享受。异地生育可以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女方单位证明(内容何种原因异地生育,此材料为异地生育提供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异地自费后回合肥办理报销手续并按核定时间到指定银行领取津贴。备案成功后领取备案回执单,办理流程详见回执单。产前检查最高享受800元,顺产最高结算3000元;剖宫产最高结算5000元;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由社会保险承担,用人单位不需承担工资待遇。本地生育出院结算后第二个月30日及以后本人持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报销核定的次月30日本人持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前未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的,生育基金不予支付相应待遇。产假工资发放:
生育津贴次月领取
请于生育出院结账后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持《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的生育津贴。扩展资料:
生育津贴金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令第619号)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基金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停发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根据社会保险法产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仍由个人缴纳。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