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若请的是事假,事假期间没有工资,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和平均日工资计算。即(月工资当月工作日总数)(当月工作日总数-6)当月工资。
1、事假1天扣薪:标准工资(当月自然天数-8天)。
2、病假1天扣薪:标准工资(当月自然天数-8天),发放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自然月天数0.8故病假1天最后所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自然月天数0.8-标准工资(当月自然天数-8天)。
3、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平时工资150周六周日加班工资:平时工资200法定假日工资:平时工资300。在《劳动法》里面并无限定周天肯定需要休息,但是单位需要保证每周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日。单位是能够对员工休息日的安排进行调整,可将员工请假时间按照休息日处置,将休息日工作按照正常工作进行调换。那么员工请假当天就是按照正常休息日计量员工薪水。《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出四十四小时的工时规则。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商量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通常每日不得超出一小时;因特殊原由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要求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出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出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报酬。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规则。劳动者持续工作2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