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根本法,不可能对此具体情况作出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秕四十七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在实施细则中,“限制作业时间”被诠释为禁止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作业,“夜间”解释为“二十二时后至凌晨六时前”;确实需要连续作业的,须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