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性质上说,提成协议应该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所以作为以基本工资加提成方式领取工资人员,在和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对提成的性质理解不清,是否属于工资的范畴,是否应该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的计算基数等问题存在疑义。
提成即提成工资,是计件工资制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职工集体或个人的工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从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的。这种计件工资形式主要适用于劳动成果难以用事先制定劳动定额的方式计算、不易确定计件单价的工作。如服务性工作、文艺演出等等。因此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特别是在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权益时,应该注意将提成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计算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