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有关部门:经省政府认可,现就在我省建立公司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金逐年调整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每年在国家统一调整公司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按照全省公司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加额的肯定比例为公司退休军转干部增加生活补贴金。即按照转业时师职90%、团职80%、营职及以下70%的比例增加生活补贴金。1953年12月之前入伍的再增加20%。
二、如果当年国家无统一调整公司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公司退休军转干部可按上年准则等额增加生活补贴金。
三、所需资本按照黑人发【2008】146号文件限定,以养老保险隶属关系,按原渠道在当地公司军转干部解困资本中解决,由各级养老保险经办组织负责发放。
四、以上年度全省公司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300%作为上限,基本养老金与生活补贴金之和达到或超出上限时,不再加发生活补贴金。
五、此方案执行到2013年,届时根据国家政策和我省事实上,另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