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职17天,厂方按翘班,一天要扣三天的薪水,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决裂法的,按限定翘班期间用人单位能够不支付薪水的,但是不得额外对员工进行扣款的。《薪水支付暂行限定》也明确限定,除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外,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扣款的。法律依据如下:《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由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水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出劳动者当月薪水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薪水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水准则,则按最低薪水准则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