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户口所在学区上学就不用缴纳赞助费,国家已经取消这笔费用。赞助费是指学生在非户口所在学区上学,或是因成绩等其它原因在非录取学校(初中或高中)上学,要交给学校或幼儿园的额外费用。赞助费狭义的是指赞助学校建设。跨学区就学的学生(农民工的孩子),国家已经取消这项费用。但是少数学校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尤其是北京地区很多幼儿园,小学收取赞助费屡禁不止。扩展资料:国家对赞助费相关法律规定: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幼儿园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要求各省区市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幼儿园收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费管理暂行办法》共24条:
1、是统一收费项目,明确幼儿园对入园幼儿仅可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
2、是提出了幼儿园收费审批的原则、程序、收费标准制定成本列支范围等要求。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