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就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在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裁员)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1】如果您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2】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或处处为难您的话,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3】如果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您支付实际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4】如果您始终不同意被辞退,而用人单位强行要辞退的,除了向您支付实际工资外还应按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您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