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低保与退休年龄无关。低保,是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由国家财政给予救助,保障其最低生活标准。劳动者退休年龄,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的年龄,与低保没有关系。享受低保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当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二、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