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解决包含申请、评议、核查等三大流程。申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区提议书面申请,镇街区授权由相应村居或社区受理申请。评议。由镇街区组织申请人所在村居干部及党群代表,村民议事会人员等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的,将低保申请及手续报镇街民政办或中心社区民政岗。核查。镇街民政办公室或中心社区民政岗接到手续后,要逐户实地核查,对符合低保要求的,在村居、镇街或中心社区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的,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接到手续后,委派工作人员按30%的比例入户抽查确认,将符合低保要求的申请人在相关媒体及民政网站上公示7天,如无异议,即定期集中受理、分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