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尚未建立医保帐户信息,不享受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暂不能申领医保卡。若单位为您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您的医保帐户将于单位按月正常缴费(不包括补缴)的次月15日开通(建议您向单位或单位所属的社保部门核实缴费情况)。届时,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至就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申领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各街道医保服务点可代办医保卡业务,需三个工作日办结;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至市医保事务中心办理)。具体情况,您可在帐户开通后提供您详细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等),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