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失业后,需具有什么要求才能够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解决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应怎样解决登记,怎样领取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训练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解决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要求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是根据什么确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交费时间确定:累计交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能够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交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能够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交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能够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交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能够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交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出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2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量,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不得超出24个月。在什么情况下,工人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二)辞工或自动去职的;(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限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