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本级已办理过社保开户手续的单位,
1、办理员工录用备案,如有《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的单位携带该证;填写《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首次在南京市本级参保人员需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备案表》、《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员工《就业创业证》原件(如外地户籍首次在市本级参保,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及两寸免冠彩照一张由单位办理;非南京市户籍劳动者失业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居住证》、两寸免冠彩照一张及《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前往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
2、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另提交《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续保人员另需提供《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至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备案及参保手续;
3、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
2:00下午
1:30—
5:30(夏令时下午
2:30—
5:30)拨打南京市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