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成都市户籍人员在成都初次参保,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0岁),按以下几种情况办理个体参保:(
1)已取得成都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人员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到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并按参保社保局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款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体人员身份参保,需提供成都市就业部门或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身份证,并按参保社保局要求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款缴费。(
3)外地户籍人员可向长期居住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通过后可办理个体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