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政策规定,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任何待遇。通过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人员,其配偶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女方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方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保险待遇应在小孩出生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带上相关资料至参保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领(报销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男职工生育补贴标准如下: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