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职工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
1、5年以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
2、5年以内的《不动产销售发票》;
3、职工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不适用本条款。提取额度:截止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出付款票据金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