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或中心城区就近社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续保手续。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周一至周六,周六9:00-16:00、社区为每月1-20日工作日。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武汉市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且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即可转入社会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等资料。公积金并非武汉人事社保局管理职能,若有相关问题,请向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也可拨打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