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协议优先的原则,尊重离婚双方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协商不成的则应当遵循以下几点原则进行分割:第一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双方平分婚内财产,享有同等的权利也承担同等的债务;第二应当遵循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性的利益,对于弱势的女性适当多分,并且需要充分的考虑未成年人所享有合法权益,着重考虑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花销;第三应当从有利并且方便生活的原则出发,般情况不能损害共有财产的效用以及其价值,比如轿车房产等不可分割的财产可以对价补偿;第四应当遵循不能滥用的原则,分割的财产必须属于当事人双方,对于公共财产或者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第五如果出现一方财产在共同生活时发生的损害灭失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不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