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本地工作的劳动者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三点条件:1、失业前单位和个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不是因为自己原因主动辞职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登记申请领取手续的,且有就业要求。满足以上三点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90%。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