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8小时外是否算加班,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那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加班是可以有加班工资或是补休呢?
原则上是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个小时,超过就是要计算加班工资。还有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一律计算加班工资。但是还要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比如用人单位与员工合同约定、工作量设定是否合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