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规律,证据应具有“三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的"三性"都符合才能作为证据来使用。r 你所提的问题中,我们抛开客观性的问题,因可以相信B超单是客观存在的,但关联性和合法性的问题可能就要斟酌了,先首谈关联性的问题,你老公带有其“情人”的B超单,不能证明与其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其次是合法性的问题,你取得B超单不是合法的,可能是顺手拿到的或者是在翻查你老公物件时发现的,至少说不是善意的手段取得,就凭这两个证据的“两性”就不能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