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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1-03-29 河南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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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租
    可以。国有农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此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有农场土地被政府收回,该如何补偿
    众所周知,我国绝大多数耕地为集体土地,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农垦区等特殊情况,也是存在相当数目的国有农场的。目前,我国就政府收回国有农场土地该如何补偿并没有出台专项规定,这是我国立法上的缺陷,正是由于此,导致了在实践中出现诸多争议和纠纷。那么,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该如何得到维护呢)
    目前,我国国有农场经营方式大致分为三种:
    (1)农场自己经营,员工为职工,统一由农场发工资;
    (2)村民个人承包,农场与个人签订承包合同;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经营,由村民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
    明确需要占有国有农场土地搞建设的,应该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补偿和安置。依法收回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应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计算,并安排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
    全文
    6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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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买土地使用权流程怎么走
农场买土地使用权流程: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交纳有关税费;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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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安置房户主一人签字卖房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能否具备法律效力,取决于签字以及公章是否齐全。
仅凭签字而无公章的合同,其有效性必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首先,若合同是由单位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亦或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那么这样的合同无疑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假使签字者为无代理权或是逾越代理权的委托代理人,抑或是在代理权已经终止之后方才签订的合同,只要得到了被代理人的追认,所签订的协议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倘若未能获得被代理人的追认,这份合同则将判定无效,且相关民事责任应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本人知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却未作出明确否认表态的情况下,应视为已默许此种行为。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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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农用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使用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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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开发商买商铺使用权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商铺使用权,根据相关条款的约定,经营者有权在固定期限内自由支配、处置该商铺的权益及所得利润,此外还可将商铺转租予其他第三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商铺使用权虽然可转让,但需遵循特定的前提条件。
具体而言,若商铺所有权人许可使用权人实施出租行为,则允许转让商铺的使用权;
反之,若商铺所有权人未批准使用权人转让使用权,则此类转让即被禁止。
商铺使用权与租赁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
首先,享有使用权的商铺仅限于在预定时间内使用,使用权期满之后,商铺仍归原所有者拥有,与经营者无关。
其次,具有自主产权的商铺如同业主的私有财产一般,可依照业主的意愿自由规划,如出售、出租、修缮、抵贷等操作。
再次,当前中国实行土地国有制度,任何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所包含的商铺皆获得了约数十年的使用权。
至于使用权期满后如何处理,国家尚未出台明确规定。
最后,产权式商铺是一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房地产证券化概念,这是产权式商铺最为核心且基础的理念。
产权式商铺作为一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房地产商铺产品形式,最初于20世纪70年代在欧美发达国家出现,近年来才逐渐在国内一些发达城市崭露头角。
产权式商铺的运作方式是由开发商将大型商场划分为多个具有独立产权证书的小型商铺,并以物业公司或商场经营管理公司的名义,向投资者或购买者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每年固定或保底加抽成的回报。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承诺的回报期限为五年,最长可达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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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场土地使用权需要确权吗?
农村农场土地使用权当然也是需要确权的。国土部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里面要求的是到2018年底前要完成权属清晰、没有争议的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这样一来,国有农场等农垦企业就能对其合法取得的土地等不动产享有物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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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是集体的那拆迁时要办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过程中,必须遵循一系列严谨的程序以确保合法合规性,这些手续包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地审批手续以及制定详细的征收补偿方案等等。
关于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可以依据双方的真实意愿进行自由协商,但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
其次,对于应当支付给被拆迁方的补偿款项,其起算日期应为拆迁协议中所约定的日期,若未能按时支付,则需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
此外,在执行协议条款时,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如无明确约定,则应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计算。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证他们的原有生活水平不会下降,同时也能保障他们的长期生计。
具体来说,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还需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当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对该价格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而对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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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
农村房子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买卖,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农村的房屋有土地的使用证,也有房产证的话,可以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可以进行买卖的,当然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那么在存在着一定的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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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公职人员土地征收买社保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征地社保业务主要面向于有被征地情况的村民提供相应保障,若此类人群已就职于某个企业,且已经成功购买了社会保险,那么很可能不符合征地社保的申请资格。
特别说明的是,涉及到征收农村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其具体标准是由省级、自治区级和直辖市级政府基于公布的区域性综合地价来确定的。
在制定区域性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始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年宅基地土地复耕补偿有哪些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宅基地复耕相关的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一)当农户决定彻底退出其原有农村宅基地并符合相应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进行建设时,将会得到以下赔偿:
1.对于原有的农村住房以及其相关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品,将依据我地区现行的征地政策,按照附表中的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2.宅基地使用权方面的赔偿则参考我区同期的征地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即根据农户退出的原宅基地面积扣除申请用于新建设房屋的宅基地面积之后,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对实际腾退的宅基地面积进行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3.对于节约用地的奖励补助(也称为购房补助),将根据农户退出的原宅基地面积扣除申请用于新建设房屋的宅基地面积之后,按照每亩1.8万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提供补助。
(二)对于普通宅基地的复耕赔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农村住房以及其相关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品,将依据我地区现行的征地政策,按照附表中的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2.宅基地使用权方面的赔偿则参考我区同期的征地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即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对退出的宅基地面积(包括宅基地附属用地在内,以下简称“退出宅基地面积”)进行一次性的全额赔偿;
3.购房补助将根据每户退出宅基地的总面积,按照每亩1.8万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并提供补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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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农场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土地使用税会按照土地类型和当地经济水平决定,一般会按照0.6元至30元之间来收取,如果是由省、自治区以及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进行的测定则会根据测定的面积来确定,如果是没有组织进行测量的情况,则会按照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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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房产证写的不是本人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如何解决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并非本人的情况
1.申请进行变更登记。
依据现行法规规章,若权利主体及与之存在密切利益关系者认为不动产物权登记薄所载事项有误,可前往房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请求。
倘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署名人愿意协助您签署变更同意函,或您持有足以证明实际姓名书写错误的确凿证据,房管局将会依据法定程序为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2.发起民事诉讼。
在某些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署名人可能会利用法律漏洞,擅自处置原本并不属于其所有的房产。
鉴于权利主体收集证据所需时间较长,为避免此类状况发生,权利主体可径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该处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自身。
3.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署名错误往往源于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审核职责,从而导致不动产登记的名称与实际权利主体的姓名不符。
在此种情况下,权利主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然而,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仅能对涉案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撤销登记或变更登记的裁决,如欲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仍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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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专有土地面积计算方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地产测量的普遍概念,即面积测定,主要涉及水平区域的丈量计算。
这个过程可进一步划分为房舍面积和土地面积的测定两个类别;
至于房舍面积的测定方面,又包含了房舍建筑面积、共享建筑面积、所有权面积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等多个维度的估算。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上述各类面积的测定,均需进行独立且两次的精确测量,所得到的测量误差必须控制在特定的容许范围内,然后将两次测量的中间值作为最终的测量结果。
在距离的测量上,我们应该采用经过校准并符合相关精度要求的卷尺或者其他能够实现相同精度的仪器和工具。
在面积的表示方式上,我们通常以平方米(m2)为基本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即精确到0.01平方米(0.01m2)。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网络赌场工作人员计分有规则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为涉赌行为充当帮凶或者直接参与其中的情况下,其所面临的法律制裁标准如下:
首先,如果相关人员与涉赌活动没有直接关联,但却在其中扮演了次要协作者或服务者角色的话,那就等同于构成犯罪团伙中的从犯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构成开设赌场罪的罪犯,法官将会根据行为的恶劣程度进行相应的减轻和从轻量刑处理。
其次,如果行为人涉及故意开设赌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那么他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最后,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那么他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处罚。
至于聚众赌博这一行为,如果涉嫌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当被视为符合立案追诉的条件:
第一,组织三名以上的人员进行赌博活动,且抽头渔利的金额累计达到了五千元以上;
第二,组织三名以上的人员进行赌博活动,赌资的总金额累计达到了五万元以上;
第三,组织三名以上的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参赌的人数累计达到了二十人以上;
第四,组织十名以上的中国公民前往境外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
第五,其他所有可能导致聚众赌博行为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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