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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帮助5人 5w浏览 匿名 2021-03-30 辽宁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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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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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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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享有哪些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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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怀孕期享有哪些待遇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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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4条明文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企业不得以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在试用期或任何其他时期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三期’内违纪的除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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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职工享受什么待遇?
女职工怀孕职工享受的待遇有单位无权以不当理由辞退女职工、怀孕女职工依法享受“特殊照顾”、怀孕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休息;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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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虐待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代理民商事诉讼业务,对于未包含财产权益内容的事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800至10,000元不等;而对于涉及到财产权益内容的事务,则需支付的基本服务费用为1000至2000元起步。
但如果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了10,000元人民币,其收费方式将按照以下累进制方式进行计算。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如下所示:
在10,000至10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100,000至1,00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此后每增加500,000元人民币的争议标的额,其对应的收费比率就会降低0.1个百分点,直至争议标的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时,只需要收取0.5%至1%的费用即可。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四十二条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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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没有任何福利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劳动者可依据相关制度向劳动管理行政机构投诉求助。
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类型,尽管可以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然而出于自我权益保护的角度考虑,我们仍建议您自我保留涉及工资报酬的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可经由用人单位以短信形式确认的劳动报酬数据。
在此我们还需注意,如若您是在校学生并从事兼职活动,需明确指出由于在校大学生并不具有劳动关系的权利及主体地位,因此无法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故而和雇主之间所形成的并非劳动关系,而应视为雇佣关系。
对此种情况下的纠纷,劳动管理局可能难以对其予以直接管辖。
假如和用人单位的协商未果,那么可能就只能依靠自我收集的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来争取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报酬了。
在此期间,您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您在该单位进行兼职的充分证据,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标准、工作时间以及实际应得的报酬等方面信息。
如果您属于法律承认的劳动者并且从事兼职工作的话,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参考意见:
1.尝试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2.向劳动管理行政机构提交投诉报告,通常情况下应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督调查大队;
3.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员工有权随时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并即时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拖欠工资以及赔偿25%经济损失的要求;
4.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一事实,然后要求用人单位为您补缴社会保险金,并向您补发工资;
5.当用人单位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在一个月之前向您发出通知,否则,他们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给您作为告知金;
6.如用人单位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您支付双倍的工资,从您开始工作的那一天算起,必须在一个月内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7.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利索取经济损害赔偿,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最后,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搜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请求用人单位履行以上提到的义务。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您可在收到仲裁文书之后的15日内去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特别提请注意的是,在校学生在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兼职活动时,若用人单位不按约定发放兼职费用,那么应慎重考虑是否要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此时,在校学生没有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对于已经从事兼职工作的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除了投诉和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考虑通过起诉等方式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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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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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给孩子送福利院需要啥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如欲将孤儿或弃婴转入儿童福利院或社会福利院,申请人需提交必要的申请资料以及相关证明文件、证件和其他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如下各项:
首先,应具备两名或以上见证人针对弃婴捡拾地点、性别、月龄、健康状况、外貌特征与衣着等方面提供的明确证实;
其次,应当提供来自当地公安机关开具且已核实,显示无法寻找到弃婴父母或家庭地址、且经办警察签字确认的证明文书;
此外,还需要提供弃婴案件见证人本人的工作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残疾儿童,必须得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残疾状况书面证明,并且该证明书中应附加残疾儿童本人的照片;
最后,在涉及孤儿事务时,必须持有孤儿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所开具的其父母死亡确认证明,另外,孤儿父母生前所属单位或者是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也需出具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相关证明,同时,孤儿的法定监护人单位也需出示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正式文件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工资4000怀孕了公司辞退要赔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1.如若用人单位无缘无故地解除雇佣关系,必须根据法律法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给员工;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来终止劳动合同。
同时,在第四十二条中也明确指出,如果劳动者出现了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用人单位将无法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中的特殊时期:
(1)患有疾病或者残疾无法胜任工作的;
(2)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以及在坠落高度超过四米以上或者水深超过O.Om五米以上的场所的工作人员的适任证书没有达到要求的;
(3)在部队服役的军官、战员的未婚妻、未满16周岁的子女等由军人在前线效劳的军人的配偶。
2.如果用人单位在产假开始前解雇孕妇,他们应该全额支付所期望的产假工资;产假的天数为128天乘以津贴或工资等于多少金额即为所期待的结果;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要求,即使因为女职工处于孕期、分娩或哺乳的特殊阶段而无法正常工作,单位同样不能降低她们的薪资待遇,更不应以此为理由进行辞退或是与员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此外,第七条还强调了女职工生育过程中所享有权利,每位女工都有机会获得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产前的15天休息时间;如果遇到难以生产的情况,还需要额外增加15天的假期;当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时,每多生一个孩子将要再增加15天的产假;在第八条中则指明了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具体办法如下:
参加过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之额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未参保的则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于生育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参加过生育保险的职工将依照生育保险规定之项目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反之,未能按要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将由用人单位负责相关款项的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事业单位辞退孕妇怎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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