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办理流程:
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两个城市,同一时间重叠缴纳了社保,重叠部分不能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