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应当用企业的资产,优先支付职工的工资。
企业破产之后对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1、重整计划草案制作中必须包含如下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表决组没有通过相关重整计划草案的情况下,如果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和债务人所欠税款将获得全额清偿,那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3、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和解制度是债权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为避免受破产宣告或者破产分配,而通过组织,经与债权人会议磋商谈判,达成相互间的的谅解、协商,一揽子解决债务危机以图复苏的制度。这时,员工工资等照常解决即可。
1、受理的是企业破产案,并不是员工告企业的劳动纠纷案,你们要清楚。
2、清算组清算到什么时候?是个未知数,清算后能否确保员工的利益,谁负责?能否确保先清偿欠发员工的工资?这一系列的工作谁来负责?
3、根据以往的经验,你们企业的员工首先应自发的组织一下,成立护厂队,以避免在破产清算时,有人故意将企业的资产进行转移的情况;(因为企业欠你们的工资,工资没有清算完毕时,企业的资产应属于员工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