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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1-04-02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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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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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
    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
    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全文
    11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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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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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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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续签半个月了还没盖章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未经盖章签署的契约效力问题,需依具体情形予以评估:
(1)若契约系由相关机构授权之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或由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依法签署,则此种情况下该契约具有有效性;
(2)但倘若无权代理人未经许可、越权执行代理事务抑或是在代理权终止之后仍擅自签署了契约,即便事后获得被代理人的认可,这些契约仍然无法得到认定为有效力。
合法有效的契约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1、签约各方主体都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各方在签署过程中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且明确;
3、契约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
4、契约条款亦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5、对于以书面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契约,自各缔约方均已签署、加盖公章或按指印之时起,该契约即告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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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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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55岁退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1.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已达十年时间;
2.需要进行如地下开采和高空作业、高温环境下工作以及对身心健康有严重危害的特殊体力劳动;
3.男性年龄达到五十岁,女性年龄达到四十五岁,且已经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同时需提供医院开具的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确认,证实其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
4.由于工伤导致残疾,同样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确认,证实其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
关于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则是将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等各项养老金相加得出。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逃逸交强险是否仍然有效,能否进行理赔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尽管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出现肇事逃逸行为,但交强险仍然应对此进行赔偿。
对于这类情况,投保人完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依照交强险条款进行理赔。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条款中并无针对肇事逃逸行为不予理赔的相关规定。
相较于商业险,交强险展现出更为明显的公益性特征。
其主要宗旨在于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提供基本的保障,以迅速且合理的方式弥补他们所遭受的损失,从而确保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然而,交强险的免责情形也并非毫无限制。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
其次,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醉酒与酒后驾车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即使驾驶员在饮酒后驾车,只要其酒精含量尚未达到醉酒标准,那么在涉及第三者物损及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交强险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次,被保险车辆在被盗窃或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最后,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的安置房可以写子女名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就安置补偿协议中有关房地产所有权之归属问题,只要在房产证明尚未发放之际,房地产管理局已向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子女即可。
下面我来详细论述一下安置房的交易事宜。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安置房的买卖交易须待其房产所有权获得认可后方能实现,此时的过户交易与普通房屋的过户交易并无差异。
在此,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家庭成员之间对于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案可能存在争议,若协商未果,可能需要诉诸于法院以寻求解决之道,然而最终确定合法权益人的身份仍具有不确定性;
其次,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顺利办理产权证书;
再次,由于交易周期较长,房价波动可能性较大,若卖方为了获取更高收益,将房屋以高价售予他人,并在具备过户条件时提前完成过户手续,那么买方则难以实现购房初衷,仅能通过追索债权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在买方等待过户期间,卖方可能会面临自身债务纠纷,从而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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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怎么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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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对账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之后,若劳动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则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其支付相关费用;
如无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将依照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的[具体百分比,一般为30%],以每月为单位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经对竞业限制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是却未提及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事宜,那么当劳动者严格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12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的[具体百分比,一般为30%],以每月为单位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样地,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经对竞业限制及经济补偿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除非另行约定,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企业会与那些掌握着公司商业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公司管理层可能会混淆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之间的区别。
事实上,竞业禁止仅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众多手段之一,通过实施竞业禁止,能够有效降低劳动者在离职后前往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从而减少其泄露、使用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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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合同无效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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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股份公司回购股权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欲实现公司股份回购,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首先,公司应自设立以来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未曾分配现金股利给各股东,同时还应持续保持良好的盈利表现并具备法定的现金股利分配资格;
其次,当公司面临合并、分立或重大资产转让等重大决策时,也可以考虑进行股份回购;
再者,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经营期限已届满,或者因其他特定原因导致公司需要解散,但经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后仍能继续存续的,亦可实施股份回购;
最后,对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股东股权在以下四种情形下同样可以被回购:
即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进行合并、作为激励机制奖励给公司员工以及当股东对股东大会就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所做出的决议持有异议,并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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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交通肇事罪认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交通肇事罪之成立,需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犯罪主体须为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自然人,方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2.交通肇事罪侵犯的主要客体为交通运输安全,换言之,其危害涵盖了铁路、公路、水路及空中等诸多交通运输领域中无辜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导致公共财产与个人财产遭受极为范围广大且程度深重的损害;
3.犯罪实行者在实施犯罪行为之际,主观心态上应表现为过失,具体而言,即行为人本应对自身的违法行为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并造成恶劣后果有所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未能充分考虑或坚信能够轻易规避,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产生;
4.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致使受害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出现,方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短信代发一元一条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代理发送短信并不属于违法行为范畴。
然而,倘若某人多次发出涉及色情、诋毁、恐吓或其他性质的消息,严重干扰了其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那么这种行为便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非法行为。
倘若尚未达到犯罪标准,其行为人将可能遭受五天以下的拘留处罚,或者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五天至十天的拘留惩罚,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而如果构成了侮辱罪,那么行为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侮辱罪属于自诉案件,即由受害者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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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合同无效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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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预告登记有效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若要成功办理预告登记,所需具备的条件如下所示: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
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
可进行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动产权转移的请求权;
2.不动产权消灭的请求权;
3.不动产权变更的请求权;
4.附条件或附期限的不动产物权请求权。
对于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或消灭的请求权;
2.附条件或附期限的不动产物权请求权;
3.相关的特殊不动产物权,例如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以及优先购买权等。
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性质以及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和集体的现实状况,对于国有土地的预告登记,实际上是为了保护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行为。
通过将债权请求权进行登记,赋予其对抗第三方的效力,使得任何可能妨碍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的处分行为均属无效,从而确保未来正式登记的顺利实现。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在签署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后,为了保障未来能够实际行使物权,依照约定向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登记的申请。
例如,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购房者可以针对尚未竣工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此来限制开发商将已经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从根本上看,预告登记旨在为开发商销售期房并提升资产周转效率提供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被无牌照渣土车撞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无论是无牌照还是有牌照及购买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理流程都是一致的。
具体来说,首先都需要立即报警请求交通警察的援助,以便他们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责任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定责。
其次,在确认了事故责任之后,依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对相应的损失比例进行划分,最终由当事人分别为各自的损失买单。
此外,对于无牌照的机动车而言,其与正常情况下有牌照且购买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处理方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无牌照的机动车通常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因此在事故中应由本车承担的赔偿责任将全部由个人来承担。
第二,在交通警察完成事故处理工作后,他们有权对无牌照的车主和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200元人民币,扣除驾驶证分数12分,以及对未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处以交强险保费双倍的罚款,同时还可能会暂时扣押机动车直至违法状态得到纠正。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驾驶无牌照车辆导致他人重伤并且负有主要或以上责任,那么驾驶员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即构成交通肇事罪;
而如果是在正常状态下的车辆,则必须要造成人员死亡才能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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