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的交纳:《物业管理条例》限定第2年不入住也必须交纳物业费。如果在取暖期前交付房屋,业主必须交纳第2年的取暖费,有相关手续限定;如果在取暖期中交付房屋,就可由开发商按百分比交付取暖费,业主能够少承受或不承受取暖费。取暖费报销流程:凡是无享受集团公司分房和集团公司无提供住房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正式员工:自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员工;个人给钱租赁的员工;继承房屋和通过其他途径拥有房屋使用权的员工。凡隶属下列之一者不予报销供暖费:已执行《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准则与办法》的员工;已享受青年员工宿舍津贴的员工;寓居在无公共供暖设施房屋的员工;享受集团公司分房后又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员工。